司法自由裁量权该去该留?

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或审判组织在事实认定正确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认识、经验、态度、价值观以及对法律规范的理解而选择司法行为和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权力。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为了连接抽象的法律和具体的事实,更有效地实现实质正义。然而,自由裁量权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当法官在法条模糊地带作出裁决时,究竟是依法行使裁量权,还是暗藏私心的徇私枉法?

自由裁量权决定了赔偿比例、刑期长短甚至案件输赢。在现实中,一些案件判决结果证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实可能成为徇私枉法的温床。由于法律条文无法涵盖所有具体情况,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往往需要结合案件事实、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判断。然而,这种判断一旦缺乏有效监督,就可能被滥用。例如,某些法官可能利用自由裁量权对特定当事人予以偏袒,或是在量刑时故意从轻或从重,以满足个人利益或外部干预。这也是近期网上有些声音,呼吁取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主要原因。
      但自由裁量权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它的存在恰恰是为了弥补法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使司法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规范裁量权的行使,防止其沦为司法腐败的工具。  
      为此,司法透明化与监督机制的完善至关重要。一方面,法官的裁判文书应当充分说理,详细阐明裁量依据,使公众能够审视其合理性;另一方面,应建立更严格的司法责任制,对滥用裁量权的行为予以追责。此外,引入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等科技手段,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既能维护司法公正,也可能成为徇私枉法的遮羞布。唯有通过制度约束与司法自律的双重努力,才能确保其在法治轨道上合理运行,真正服务于公平正义。(张耀文)

 

 

创建时间: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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