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者说丨郯城陈祥被关押在派出所的12天,公诉人,你为何视而不见?

陈祥,退役军人、原郯城县李庄镇黄岭村党支部书记,因实名举报他人学历造假,招致针对性打击。2023年1月26日,陈祥被刑事拘留,法律明文规定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送看守所羁押,但他被长期控制在派出所,非法关押长达12天。这12天,是程序彻底失守的12天,是人身权利被肆意践踏的12天。
违法开端:拒绝入所,非法羁押在派出所
刑诉法的红线被公然突破。陈祥被抓后,没有被送往法定羁押场所,而是被留置在派出所内。
这12天,不在看守所、不在监控全覆盖的规范讯问室,脱离了法定监管。
这12天,为后续的非法取证、刑讯逼供,打开了方便之门。
炼狱12天:70余小时疲劳审讯,三班倒熬鹰式折磨
在派出所非法羁押期间,陈祥遭到了连续三天两夜、总计70多个小时的疲劳审讯。
办案人员轮番上阵、三班倒不间断讯问,不让睡觉、不让休息,以熬鹰式的折磨摧毁其意志。
在他意识模糊、精神崩溃之际,强行向其灌输编造的案情,逼迫其按照指定内容作出供述。
没有合法羁押手续,没有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没有基本人权保障。
这12天里,所谓的讯问,本质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与变相体罚。
报复性办案:举报成真,却被刻意构陷追责
这场非法羁押,根源在于陈祥的实名举报。他揭发相关人员学历造假、破坏选举公平,举报内容属实,却引来疯狂报复。
纪委与公安人员联合调查,长期倒查其任职账目,未查出任何贪腐问题,仍执意罗织罪名。
以诈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立案,将正常村务往来、合法借款歪曲为犯罪,把举报人打造成被告人。
“不弄你弄谁”的嚣张言论,道尽了此案的本质:不是依法办案,而是权力报复。
灵魂拷问:公诉人,你为何视而不见?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侦查活动合法性负有全程、法定、不可推卸的监督职责。
派出所非法关押12天、疲劳审讯、无合法讯问场所、无完整同步录音录像,如此赤裸裸、大面积、持续性的严重违法,任何一名合格的公诉人,都不可能看不见。
然而,面对这触目惊心的程序违法,本案的公诉人却选择了熟视无睹、沉默不语、全程放行。
面对陈祥在法庭上声泪俱下的控诉,面对12天派出所非法羁押的残酷事实,公诉人,你为何视而不见?
面对70余小时剥夺睡眠的疲劳审讯,面对证据来源非法的重大瑕疵,公诉人,你为何视而不见?
面对理应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面对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重大风险,公诉人,你为何视而不见?
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公诉人,本应是违法侦查的“刹车者”,本应是人权保障的“守门人”。
但在陈祥案中,你却成了违法侦查的“助推者”,成了程序践踏的“默许者”。
你没有履行监督职责,没有启动纠错程序,反而一路绿灯、一路支持,把非法的证据包装成合法的定案依据,把严重的违法行为包装成“依法办案”。
公诉人,你到底在干什么?
当陈祥被关在派出所12天失去自由时,你在干什么?
当他被疲劳审讯70小时濒临崩溃时,你在干什么?
当他以命相搏、当庭喊冤时,你又在干什么?
证据非法:以命索要同步录音录像,控诉刑讯逼供
派出所12天的非法取证,成为全案最大的程序毒瘤。陈祥当庭反复要求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要求排除非法证据,均被阻挠。
为讨要真相、自证清白,绝望之下的陈祥吞药自杀,以命相搏,只为让法庭看到这12天里发生的违法事实。
而后续出现的原始支款条等书证,直接推翻了全部指控,证明所谓犯罪纯属子虚乌有。
法治之殇:12天非法关押,击穿司法底线
拘留后24小时送所,是保障人权、防止刑讯的底线制度。
郯城办案机关将陈祥关在派出所12天,本质是公然违法的非法拘禁。
而更令人心寒的是,本应纠正违法的公诉人,却成为违法的背书者。
监督缺位,则违法横行;监督失声,则正义蒙尘。
一桩由举报引发的报复性案件,用12天非法羁押,换来了一场长达三年、九次开庭、六次延长审限的司法拉锯。
被关在派出所的12天,陈祥失去的是自由与尊严;而法治失去的,是程序正义的底线,是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这12天的真相,必须被查清;这12天的违法,必须被追责;监督者的失职,更必须被问责。
公诉人,你们的法律监督职责,难道只是一纸空文?
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程序违法,你们真的能做到心安理得吗?(镡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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