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假的行驶证也敢“招摇”上路

人海信息网山东讯(陆永文  姚聪聪)行驶证对于开车的朋友来说都不陌生,可大家是否仔细观察过我们的行驶证都有哪些特征?近日,河东交警查获了一个行驶证,而这个行驶证的发证机关是“山东省临沂行署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月16日10点40分左右,山东临沂河东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巡逻,当他们驾车巡逻至温泉路与北京东路交汇路段时,发现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北京东路由东向西驶来,于是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例行检查。虽然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和禁区通行证,但是行驶证上的字样却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临沂正常的行驶证的发证机关都是“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而该行驶证的发证机关却是“山东省临沂行署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明显是伪造的。

随即民警将该车依法扣留,并将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据驾驶员穆某介绍,他刚刚应聘了该货车司机职位,行驶证是车老板放在车上的,他也没仔细观察过该行驶证,不知道行驶证这么假。对于行驶证的来源,民警将会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时间:2018-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