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被查3次不悔改 “醉猫司机”变身“老司机”

人海信息网山东讯(陆永文  姚聪聪)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其实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被同一块石头绊倒。近日,山东临沂河东交警查获的一名司机就在同一个地方跌了三次跟头,简直可以堪称“老司机”。

9月8日22时许,河东交警在凤凰大街与正阳路交汇处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黑色的“丰田”轿车沿凤凰大街由西向东朝执勤点驶来,驾驶员在看见执勤民警后,突然将车停在路边打算掉头,民警见状后立即跑上前查看情况,只见驾驶员神情慌张,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酒味。随后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现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1mg/10ml,已达到了酒后驾驶标准。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耿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耿某却支支吾吾拿不出驾驶证。原来,耿某并非初犯,他的驾驶证早因酒后驾驶被吊销。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发现,2016年11月,耿某因酒后驾驶被河东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2018年1月,耿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一大队查获,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天,驾驶证也因此被吊销;没想到,时隔半年,耿某还是不知悔改,竟然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次,他不仅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面临罚款1000元,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还要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和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远离酒驾,今后不再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耿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希望耿某这次能够吸取“亡羊补牢”的教训,同样的错误。


创建时间:2018-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