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人海信息网山东讯 1月21日上午,沂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审判。三名被告人张某、麻某和季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经审理查明:沂南县瑞达汽车修理厂与沂南县宏顺停车场均经营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事故车辆修理等业务,因施救范围主要为京沪高速、日东高速沂南路段,两公司遂产生业务竞争关系并逐渐形成矛盾。为争抢业务,2017年以来,作为瑞达汽车修理厂股东的王某存、季某法、张某及被告人张某刚等人组织、纠集大量闲散人员,同时沂南县宏顺停车场的被告人尹某涛、郭某珍等亦组织大量闲散人员,双方均携带大量关公刀、砍刀、槁把等工具,多次驾驶施救皮卡车、私家车在上述高速公路路段,有组织的通过追逐竞驶、冲撞打砸车辆、滋事互殴等方式霸占市场、争夺施救业务,逐渐在沂南县、蒙阴县的高速公路施救领域内形成“恶势力”,在相互争霸打砸过程中,造成双方多名人员受伤、车辆被损、高速公路拥堵等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沂南县瑞达汽车修理厂和沂南县蒙山道路清障服务中心的股东,为霸占市场、争夺业务,组织、纠集他人与被告人麻某、季某等人持械在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造成四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公私财物受损的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麻某、季某逞强耍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

综合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情况,沂南法院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麻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季先峰犯有期徒刑三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沂南法院对该起涉恶案件的公开审判,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权威,充分体现了该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信心和决心。


创建时间:201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