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法院:“五个强化”提升服判息诉率

人海信息网新疆讯 今年以来,岳普湖县法院以提升服判息诉率为审判工作重点,强化五项工作措施,将服判息诉工作贯穿案件受理至宣判全过程,确保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强化诉前指导。充分依托立案大厅窗口建设功能,加强诉前指导,做好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方面的告知与提示,通过人性化的诉讼业务办理环境和贴心、方便、高效的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消除当事人对诉讼的抵触情绪。

二、强化诉前调解。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发挥好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矛盾纠纷,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采取法院调解室、人民调解平台、委派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的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强化诉讼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理念贯穿于每位法官心中,不放弃庭前、庭中、庭后直至宣判前的任何一次调解机会,同时,要求法官不断强化调解技巧,在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和诉讼目的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把真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作为根本目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强化案件审理。针对认罪认罚案件,主动加强与检察官、上级法院的沟通,做到裁判尺度统一,促进被告人认罪认罚。对民商事调解不成功需要判决的案件,坚持当面宣判的原则,做到宣判环节不走过场,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诉讼风险做出合理判断,针对民事赔偿,尽可能地做好财产保全,确保执行到位率。

五、强化判后答疑。该院对在一审、再审、执行、保全案件中对判决、裁定有异议、疑问或上诉倾向的当事人,先由承办法官负责答疑,当事人对其答疑不满意的,负责“上压一级”,根据承办法官职务,由庭长、分管院领导或院长负责答疑,答疑内容限定于审理程序、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判决形成等方面的问题。对涉众广、影响大、当事人积怨深的案件,预先拟定答疑计划,综合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释明,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内容,使之在心服口服的基础上服判息诉。  (许怡倩)


创建时间:2020-12-08